的镇反运动,被后世的史家称为“大镇反”,又合称为“三反五反”。
十四个血红的大字以及《蜀地问刑条例》的出 台,昭示着素有仁善睿智之名的蜀世子朱平槿,在清除了川北土暴子之后,立即转过身来对那些一直不肯合作的官绅们高高举起了屠刀;也预示着朱平槿在国家制度的层面,开始对大明朝延续三百年的旧有痼疾开始进行大的变革。
重庆之变只是开始,而邛眉之变却不是结束!
注一:弘治《问刑条列》,史书记载各不相同,约有279条到297条四种版本,但内容大同小异。
弘治《问刑条例》开创了明代“律例并用”的局面,并一直沿用到清朝。
制定弘治《问刑条例》的目的,官方坚持强调是“补律”而不是“破律”。但事实,弘治《问刑条例》对《大明律》做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对宗藩权利的限制,如禁止“无故出城”诸项,是从弘治《问刑条例》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