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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社会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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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凡人,只是他会在任何万变的情况下,让自己保持一种怎么样的心境而已。他明知道这不算一座简单的城市,因此在此面对生命时,他变得格外小心。

“至强者,莫不希望把自己的力量转变成为权利,他人的服从转变成责任,唯此,它才能真正的至强,才能维护它的长治久安。因此,至强者的权利,虽然听来带着反讽,被认为是现实中的一个基本准则。但是此说之真正含义又是如何?在力量中我看不出它如何能导致任何道德。面对暴力而让步不过是一种必需而已,其中没有意愿;至多,那是一种审慎。它又如何能成为责任?

不妨假设此种所谓“权利”是存在的。我要说从此不能导出任何有意义的东西。如果暴力产生权利,结果就要随着原因而改变:任何比第一个强权更强大的暴力就可接过这种权利。一旦反叛而不会受罚,就得以合法的反叛,既然至强者掌握着真理,人就必须尽力地变得强大起来。一个随着力量而消长的权利,这会是什么东西嘛?如果人是被迫服从的,他没有任何义务这样做。显然,“权利”一词不为力量带来任何新的东西;从此角度上,它毫无意义。

“服从暴力”。如果这说的是“让步于暴力”,这样的格言虽然肤浅,还可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一切力量来自于上帝。我承认;但一切病痛也是源自上帝。难道我们就因此不能请医生了吗?如果我在森林里为匪徒所拦,被迫给其以金钱,要是我还能保住这些钱,我是否还有道德义务把钱送给匪人呢?毕竟,枪口之下也是一种暴力。

因此,我们应该有一个共识,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法国·卢梭《社会契约论》

如今的社会,虽然暴力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但是更强的,正义的暴力,却可以制服那些钻法律漏洞的邪恶暴力,这个世界发展到现在的行情,就必然会出现一个以暴制暴的英雄,即便是没有传人,也许会有其他的救世主出现,何为英雄,好人保留,坏人全部杀死,这就叫英雄,至少,这个社会坏人是很难改变性情的,不如早日找个人来为他们超度,才符合现在世界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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