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对吧?”沈跃说道。
滕达一个劲的点头,道:“沈少说的对,我吃完了,咱们现在就去。”
沈跃和滕达来到夜森林迪吧,这里是通山县最大的娱乐场所,并不因为县城的偏僻落后而显得破败,相反被经营的一点都不比市里,省里逊色,由此可见,刘德凯颇有些经营头脑。
迪吧内,音乐是劲爆的,年轻的身体是扭动的,大舞池中央的雷射灯,附和着DJ的节奏,闪烁着。
当沈跃和滕达坐到吧台外,酒保突然碰倒了一溜酒瓶子,因为他认得沈跃,脑袋上的疤就是沈跃给他留下的,这辈子都忘不了。
刘大柱两次和沈跃打架,除了猴子,黄毛,滕达等人外,剩下的不是迪吧的酒保,就是保安服务员什么的,这些人全都被沈跃撂倒过,放过血,看到沈跃,说心里不害怕,怎么可能?
滕达本事不大,但是狐假虎威的能耐绝对不小,看到酒保的孬样,一拍吧台,道:“吓傻了,不认得沈少怎么着?先给来两杯好酒,快点,慢一点,还把你脑袋打放屁喽!”
酒保被滕达的话吓的一哆嗦,战战兢兢的倒了两杯酒,放在吧台下面的手,已经掏出了手机,开始通风报信了。
刘大柱对沈跃,有点发怵,不光是他被沈跃打的挺惨,关键是这几天通山县都在疯传枪战的事儿,而作为当事人的沈跃,可是比拘留室那会更出风头。
老疤被打傻了算个屁,道上赫赫有名的亡命徒刀爷,已经被沈跃一枪嘣了,还有比这更吓人的吗?
刘大柱自认见过血,但他可没背过人命,很难想象沈跃一背就是三条命,想想就毫毛倒竖,浑身打摆子。
但是沈跃上门,他还不能躲着不见,这心情,纠结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