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微的声响,似有什么在铃铛里头爬动。
他一撩衣摆几步跨上了高阁,半开窗子看着杏花林方向,看着那盲女慢慢走出阵,神情一丝不变,半点没有被破阵的不甘和恼意,即便这是第一次有人出了这阵,还是个女儿身。
他转身往外走去,平静吩咐道:“让楚复去带王进生来找我。”
他喜用人炼蛊,白骨曾经有一次运气不大好,亲眼看过他生吃蛊虫,那一次恶心得白骨整整一年都不能好好吃饭,每每刚一咽下,想起那个画面就又吐了出来。
那一年白骨瘦成了皮包骨,整体和她的名字极为相配,江湖上曾经有一段时间盛传,一具从棺材里爬出来骷髅极喜杀人,杀人时还总爱费点时间说些乱七八糟的废话,闹得江湖人人自危,一众名门正派连去街上买碗豆腐花都不敢多迈一步。
但这些白骨是不认的,她说的都是金句名言,一人送一句墓志铭是她做杀手的必胜追求,况且她活得这样精致,和乱七八糟这个词显然是搭不上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