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大概是没见过这么无耻的腓腓,气得脸都白了:“信不信我把你的魂魄勾出来,放到野狗身上去!”
对于他的威胁,嘲风充耳不闻,大有一副随便你怎么说,老子打死也不出来的样子。
然而,听到朝戈的威胁,夏九歌的眼睛却亮了亮:“你还有这个本事?”
不知道为什么,朝戈的脸色僵了一下,才挠头笑了笑:“这个……也就是个小把戏,在冥界待得久了自然就会了。”
夏九歌的目光闪烁了一下,心道她要是相信了这样的鬼话才真是见鬼了呢!
要是冥界里的鬼魂各个都会勾魂摄魄的本事,那他们还怕什么鬼差啊。
而朝戈明明就不怕鬼差,却偏偏要混到那群野鬼中间,这背后一定另有隐情。
不过,她没那么八卦,更没那个闲情逸致去打听原委。
她一把抓住朝戈的手,用力摇了摇:“能不能帮我个忙?”
大概是被她火热的眼神给吓到了,朝戈竟然都结巴了:“什……什么……忙?”
他这么问,那就是有戏!
夏九歌大力拍一拍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揪住了某只腓腓后脖子堆积起的肥皮,愣是把他从怀里扯了出来。
一手椅着挣扎个不停的嘲风,她脸上堆起了浓浓的笑容:“帮我把这家伙的魂魄挪个地方,然后嘛……挪不挪回来就看你的心情,还有他的表现了,好不好?”
“夏九歌,你敢这么对老子!你卖友求荣!”嘲风尖叫起来。
夏九歌笑容满面地往他嘴里塞了块布,把他的抗议声全都堵在了喉咙里。
听到她的提议,朝戈顿时精神一振:“真的?可是……他不是你的爱宠吗?”
爱宠这个宠溺气息十足的名字,差点让夏九歌被自己的口水给呛住,硬是顺了顺气后,她才说道:“不要紧,你放心大胆地折腾,我一点儿都不介意。”
见她这么讲义气,朝戈立刻就摩拳擦掌起来:“好,你要我把他的魂魄换到什么牲畜身上去?”
“不不不,”夏九歌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不是牲畜,是人。”
看到嘲风突然安静下来,她诡秘一笑,补充了两个字:“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