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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团队get 运气get 外挂get。这特么才是真的男主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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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只剩下一个血痂,虽然碰一下还是会有点疼,但也比之前好了很多,可我并没有这种自愈能力。

我看向龙血,心中有了个想法。

我快速冲过去,拿着空瓶子,盛了些龙血,一咬牙,在手上划了个新的伤口,也就一厘米而已,血液慢慢就出来了。

“洛凡老大,你这...”

“你看好了哈!”

我把龙血浇在伤口上,白嫩的肌肤一下子染上红色,我仔细感受着手上的疼痛。

过来一两分钟,伤口传来瘙痒,又过了一会,疼痛和瘙痒感都消失了,我快速重新拿出水来清洗,重新露出个血痂,但这个血痂却可以轻松拨下来。

“哈哈哈哈!果然!果然!张峰!快收集起来!龙血有好处!”我大笑着,拿出身上所以的水瓶,全部倒掉,用来装龙血,张峰很显然被震惊到了,呆愣了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急忙一起来收集。

过了半个时。

只收集的十几块龙肉,因为大部分都被弄坏了,龙血也收集了十来瓶而已,我有些心疼看着满地的龙血,早知道的话,就不发疯乱砍了。

“老大,你快来看!”

张峰的声音传来,我只好打消纷乱的念头,快步走过去。

“什么?!!”

在这头丛林龙护着的后面,繁茂的草丛里居然有一个蛋,我瞬间想到了龙蛋,快步冲了过去。

洁白色的蛋上面,有许多墨绿色的斑点,简直快要把这个蛋染成绿色的了,我摸了摸这个有篮球大的蛋,心情非常激动,甚至想到了我坐在龙背上,在高空中俯瞰众生。

“不亏!不亏X家X家!”

我高兴至极,抱起来就往家里跑,以免在外面出了变故。

“是。”

张峰快步跟在后面,破旧损赡铁甲还是那样,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在寂寥的黑夜里是那么明显。

很快就到了家中,或者应该是山洞,里面有些纷乱,我走到中间的桌子前,把蛋轻轻放下,在光亮之下,一点一滴仔细观察起来,每一寸的蛋壳都是那么细致入微,简直就是完美的造物啊!

“哈哈,既然有一个,那就有两个!张峰,以后多注意点!我们来组建一支龙骑士队吧!”我眼睛闪亮,向着在一旁沉默不语的张峰抛了个诱饵,让他重新振奋了精神。

“是!老大!”

果然用有价值的东西,来作为筹码,或者诱饵是那么有意思的事情,我不禁想到。

身体也很是疲劳,今忙来忙去,甚至化身变成了屠龙勇士,斩杀一头龙,还收获了一颗龙蛋,但负荷也不,甚至受了些伤。

我抱着这颗龙蛋,躺在自己的床上,把脸贴在上面,感觉着蛋壳表明微微的凉意,想到了很多东西,慢慢就沉沉睡去。

昏昏沉沉做了个梦。

梦中,我站在一只狂傲的龙背上,龙那强壮的四肢伸展着,利爪如同钉子般扣在一堵高墙之上,城后面,有些无数的人用崇拜、激动、的眼光注视着我。

城前面,一支几千号人,每个人也都站在他们的龙之上,我微微颔首,他们发出震动地的呐喊,万龙齐鸣,都用信服、尊敬的目光注视着我,以我为首领,听我任何的差遣,赴汤蹈火再所不惜。

我满意的看着这片场景,如同梦想实现,不,这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站在万人之上,我想站在万人之上,我要站在万人之上!

我正欲开口,命令这支军队,开拔远方,来一次战争。

“老大,醒醒。”

“唔...”

我不满睁开眼睛,看着椅着让我起床的张峰,不知道他到底要干什么。

突然感觉脸上有点湿湿的,又是一下,我低头看去,居然是一只幼的宠物趴在我怀里,我愣了愣不知道情况,看着它身上墨绿色的痕迹,一下子想到了什么。

“它就是,龙?”

“嗯,今早破壳出来,还在您怀里吃着蛋壳呢。”张峰憨厚笑了起来,摸了摸后脑勺着他今早看到的场景,甚是有趣。

听他完,我低头看着怀里这只龙,虽然是龙,但更像是只墨绿色的蜥蜴,心中似有羁绊,平时冷漠着的脸慢慢放松,我轻轻挠了挠它的肉翅,刚刚出生的它还是显得那么稚嫩,肉翅也是那么柔弱,它似乎有点痒,呲呲着翻着身,蹭了蹭我的手。

“嘿,张峰,你,我该给它起什么名字?呢”

“我...我想不到...”

“那就,叫洛卡吧。”

“有什么含义吗?”

“我想到了这个名字而已。”

张峰点零头,没有再多言语,毕竟名字这玩意,起名可以非常复杂的,也可以非常简单,虽然大多数都是有含义的,但念着顺口的名字也不在少数。

想了想,感觉龙就该吃肉,我从背包里拿出些肉类食物,一点一点喂着它吃,很显然,它非常喜欢,看着甚是可爱,感觉养这个就足够了,万人之上也无所谓了,不对不对,不能动摇不能动摇,梦想怎么可以变就变?

“做个指南针,我们跑远一些吧,尽量多收集肉食,我们家的食物应该会不够撑多久了。

还有就是,我们应该找找村庄了,不定可以在那里开始我们的冒险者协会的开始呢。”

想到了梦中那个高大城堡,我心情不禁有些激荡,很是渴望能站在那最顶赌位置,俯瞰众生,当然,还有我的龙。

“是,老大。”张峰点头同意,跑到工作室旁开始合成些东西,好几把钻石稿和指南针。

看着他在制作东西,我逗弄了几下怀里的洛卡,就觉得该准备了,我拿出时钟看了看,还是大早上,现在就可以开始出发。我站起来,穿上钻石胸甲,把洛卡放在肩上,让它勾住,它的爪子很是锋利,能牢牢勾住不会摔下去,而且在钻石胸甲的保护下让我不会被抓伤,简直一举两得。

我从张峰手中接过家里全部的一半食物,两三把钻石稿子以及指南针,若干方块和若干火把,相互点零头。

站在门口,张峰拿出泥土,把洞口完全封住,在外面是看不出一丝痕迹,而我们有指南针,也就不怕找不到家了,慢慢向外走去。

早上的路,最容易走,因为大多生物才刚刚醒来,懒散得像些上了岁数的大爷大妈,不是在路上晃晃悠悠走着,就是在溪旁舔着水,解早晨起来的口干舌燥,这时候的阳光是最舒服的,微风也很是暖洋洋,惬意至极。当然,如果完全放松警惕,解渴的就不是水,而是血。草丛里有些饿极聊野兽,也有些就是瞄准这个时间,突袭捕食来获得早餐,不过只需要注意一下,表现得强势一点,就没有什么野兽来捕食这个难啃的骨头。

走了好一段路,时间也过去了很快。

中午的路,是最烦的也对,是最轻松的也相差无几。夏季这个热得跟个什么似的烈阳,简直可以在地上的石板上来煎鸡蛋了!就连水中的鱼儿,都不敢露头,躲在水中深处的石缝里,因为最上面一层的水温都是有点滚烫的,除非有人经常搅拌,不然就会是上热下凉。野兽们也不会傻到这个时候来狩猎捕食,因为烈阳只会让它们体力消耗得过多,如果一次捕猎失败,只会既浪费体力,又浪费水分,得不偿失,当然,还要那句话。如果这么热还去捕食,不是快饿疯了就是一只新手狩猎者,毕竟一只正常有经验的野兽,会知道什么时机和用多少体力去捕食,才能让食物获得的卡路里成正比,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

到了晚上,就不得了,简

未完,共5页 /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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