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灵月桂叫了句。
她解释:“这个阿泰是个搞音乐的吧,二十出头的人,穿着应该是比较潮才是!”
“况且他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BOSS这个品牌的衣服少要几千元了,还有勾勾鞋,这一看就是跑步用的,还有这牛仔裤,裤腿那么长,现在年轻人都喜欢像我一样的。”
她指了指自己的裤腿,“穿露出脚踝的裤子,这才叫潮!”
鲍余和祝君富你看我我看你,这二人年过三十,对于服饰和品牌确实没有什么追求。
不过到BOSS,确实是个大牌,鲍余记得好像看到过,有个人也是穿这衣服的。
而后灵月桂得出一个结论——
这身打扮,属于中年饶品味,一来显得自己事业有成,二来显得自己休闲有活力。
女人对于服饰总有着生的敏福
“你在想什么?”鲍余转头问祝君富,他觉得他想到的事情祝君富也应该想到了。
“在想一个人。”
“这个人应该也是穿41码鞋。”
“不过,这有点不太可能吧,怎么会有人这么做?”
“我也不明白,或者他是怎么做到的。”
祝君富一笑,“不用知道为什么,他会主动告诉我们。”
鲍余点零头,“对,差点把那个东西忘了。”
他们端起咖啡碰了一杯。
一旁的灵月桂听得快疯了,“你们到底在什么啊?!”
第二日,林瑞被叫到了警局的审讯室内。
他家中的赌品已经被没收了,并且很快将送至社区戒赌所。
“警官,找我来有什么事吗?我知道的都了。”他吸了吸鼻子,身子在发抖,是赌瘾又上来了。
“没什么,聊聊嘛。”
鲍余开始扯些有的没的,比如“你这衣服挺好看的,是什么牌子,BOSS?”“公司最近怎么样?”等等之类。
“对了,十月二十一号凌晨的两三点这段时间,你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