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不是买的哦!”她着重强调这点,抚平他们的怨气,免得他们怪罪自己长期不归。
“我在安国南部的山谷里发现了一种云石,色泽雪白,质地坚硬,甚为难得,就想法子刨出一块上品,削成镇纸,爹爹写字用得上。”
“大雪封山的时候,我去山中打猎,运气好猎了一只个头大全身雪白没有一丝杂毛的白狼,见它毛皮颜色还看得过去,就剥了皮做了披风,娘亲看着过得了眼就留下,过不了眼烧了也无妨。”
“打猎时除了白狼,还得了不少毛皮好的猎物,精挑细选了狼和鹿的尾毛做了三只毫笔。还是那话,喜欢就留着,不喜欢扔了也无妨。”
她笑嘻嘻的仿佛做这些事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三个收到礼物的,心里却五味陈杂。
礼物未必值钱,却绝对是用了心的。无论是刨云石还是猎白狼,都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男人都未必有她这番胆识毅力和能力。他们家的大小姐,依然如此,送个礼都是大手笔。
赫连无忧颇有些嫉妒地盯着那件披风,心里酸溜溜的,瘪着嘴道:“姐姐你太偏心了!送他们的都是精心准备,送给我的就是闲着没事做的胭脂。”
兰倾旖有点茫然,睁大眼睛看着她,怔怔地问:“胭脂不好吗?你不喜欢胭脂?”
赫连无忧抿唇,不能说不好。不是她自夸,姐姐做的胭脂就算拿到皇宫里,也是那些宠妃公主们极力争夺的珍品,抹在脸上清新自然,没有脂粉味,和肌肤的匀合度很高,妆化得细致娇嫩。只是……一想到这胭脂是随手做的,其他人的礼物都是特意准备的,她就觉得有点酸溜溜的,不过闹闹小脾气撒撒娇罢了,倒不是不满。
兰倾旖很苦恼,看来自己真的不讨小公主喜欢,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补救吗?她冥思苦想,小心翼翼地试探道:“我最近刚学了怎么做女红,给你做一个扇坠好不好?”
赫连无忧震惊了,连声音听起来都在发飘,“你居然开始做女红?”
兰倾旖点头,动作缓慢却清晰。
赫连无忧开始犹豫,其实她刚刚想好了补偿方法,只要她答应给她每个月做一盒胭脂,她也就表示原谅她了,可没想到她竟然学会做女红,这是多么难得多么有纪念意义的事!到底选哪样?她好为难,能不能两者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