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会让她如此牵肠挂肚,打死他当初也不要答应齐皇了!
“爹爹,你要帮宝贝照顾好娘亲哦,你们就等着宝贝满载而归吧!”
小家伙信心十足,让叶薰浅忐忑的内心稍微平复了些许,宝贝的实力她心知肚明,可是身为母亲,她将宝贝看得很重很重,生怕他有一点点闪失。
就这样,叶薰浅和祁玥陪伴祁宝贝出府,小家伙穿着软云阁定制的骑马装,银质铠甲在阳光下闪耀着点点光泽,长靴蹬地,显得英武不凡。
“小世子,您的马儿准备好了。”
夏鸢微笑着上前,将缰绳递到祁宝贝手中,谁知祁宝贝却收回了手,摇头对夏鸢道:“夏鸢姑姑,宝贝刚吃过早饭,有些重,小马驹还小,宝贝怕它被宝贝压得以后长不高了……”
充满童稚的话,令在场之人纷纷笑了,小家伙丝毫不觉得自己这么说有什么不对,只见他从腰间的口袋里掏出一支只有中指长的白色玉笛,轻轻吹了吹,紧接着众人便听到了一阵风声呼啸响起,不多时祁王府的门口出现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白虎,毛发充满光泽,黑色的纹理清晰自然,额头上的“王”字斑纹分外明显,眸如宝石,幽亮至极。
若非祁王府的人早就知道这只白虎的来历,此时定有不少下人要被吓坏!
祁宝贝扬起一枚笑脸,小手摸了摸小墨墨的脑袋,然后向祁玥和叶薰浅告别,“爹爹娘亲,宝贝有小墨墨相助,肯定会将那些马儿吓得个屁滚尿流!”
讨喜的模样,让叶薰浅忍俊不禁,“嗯嗯,娘亲等着你满载而归!”
“到时候我们一起烤肉吃!”
叶薰浅倒是有些期待一家三口在野外烤肉吃的温馨画面了,这话一出,最先有反应的不是祁玥、不是祁宝贝,反而是某只大爱烤肉味道的小白虎,它兴奋得前蹄扬起,差点把坐在它身上的祁宝贝弄掉!
“小墨墨快停下,你的毛太光滑了,宝贝都快滑下去了!”
小家伙充满恼意的声音响起,直叫祁王府门口的下人们纷纷笑出声来,好在小墨墨和祁宝贝很有默契,才没太过折腾,如今它的伤刚好痊愈,又在祁王府养伤了这么多天,现在有了机会,自然想出去玩了。
要知道,小墨墨也才三岁而已,正是贪玩的年纪,跟祁宝贝刚好“臭味相投”,于是,一人一虎威风凛凛,由此出发。
不知为何,当叶薰浅看到那抹小小的身影消失在自己的视野里时,她的心涌现出淡淡的失落感,祁玥至始至终都没有忘记关注她的一举一动,此时,他伸出手,将她整个人都搂在怀里,薄唇轻启:“薰浅,若是不放心宝贝,本世子陪着你悄悄地去皇家猎场,如何?”
“真的?”
叶薰浅没想到一向反对她“宠爱”宝贝的祁玥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不得不说,祁玥这话简直是说到了她的心坎儿里,她恨不得举起双手双脚以示赞同reads;!
“嗯。”
祁玥亲吻着她樱花般的唇,低低一笑,重重地点头。
叶薰浅如花般的笑靥绽放在朝阳流光溢彩的辉煌里,她激动得紧紧搂住祁玥,用仅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祁玥,你真好。”
“薰浅,事不宜迟,我们走吧!”
祁玥仿佛早有准备一般,拍了拍手,影沉便驾车从祁王府侧的巷子里驶出,马车无比精准地停留在叶薰浅和祁玥面前,叶薰浅拉着祁玥的手,高兴地上车。
从祁王府去皇家猎场的路有好几条,像宝贝那样骑白虎走山路可以,像他们这样坐马车沿着大路去同样没有问题!
叶薰浅和祁玥坐在马车里,悄悄掀起帘子,静静观察周遭的环境,她食指与中指轻捻帘子,露出一张绝美的脸,直叫路旁的行人驻足观看。
而这些,叶薰浅都没有意识到,可他身边的祁玥却注意到了,他心头微恼,早知道应该让薰浅戴上面纱的……
祁世子见心爱之人许久都不曾将目光收回,遂出声询问道:“薰浅,窗外的风景,和本世子比如何?”
叶薰浅:“……”
事实证明,某世子的醋劲还真不是一般的大,这没多久呢就开始醋意大发原形毕露了……
好在马车奔跑的速度较快,不到半时辰的时间,汤山近在眼前。
皇家猎场,顾名思义,便是属于皇家管辖范围之内的猎场,供皇族子弟围猎的猎场,这里四季都驻扎着隶属皇家的军队,把手得严密不堪,普通人是无法混入其中的,在君王狩猎之际,更是戒严!
越过汤山,南面是一片碧绿的草地,远远望去,前方树林繁密至极,许多野兽便是栖息在其中,平时只有野兔等这些小动物会跑到草地上觅食,要想猎到梅花鹿这样的猎物,还需深入树林。
齐皇对此次狩猎格外重视,帝王的仪仗早已抵达,拓跋烈和元媛的一对儿子拓跋钧和拓跋乐是此次皇家狩猎的主角,为了让两个小外孙高兴,齐皇几乎请了齐都所有懂得骑射之术的贵族孩子参加,乃难得一见的盛事。
身为父母,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此次皇家狩猎中脱颖而出,若是得到了齐皇的另眼相待,那么日后前途定然不可限量,比堂堂正正参加科考获取一官半职要容易得多。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能够让孩子少走弯路,他们定会不遗余力地去做,毕竟,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对父母的期望!
此刻,山脚之下旌旗蔽日,锣鼓喧天,鼓舞人心,孩子们皆身着骑马装,稚嫩的脸庞神态各异,不难想象,来此之前,家中的父母必定千叮万嘱,他们参加围猎,不是因为自己真心热爱、喜欢,而是夹杂着大人的私欲、家族的振兴……
柔弱的肩膀,早早地便挑起了家族的责任!
漠北一族,号称马背上的民族,人人皆通晓骑射之术,而漠北王族拓跋氏,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漠北拓跋烈,百步穿杨,乃漠北草原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勇士!
他和元媛的儿子拓跋钧、拓跋乐从小受到父亲的熏陶,练就了一身俊俏的马上功夫,在漠北同龄人中战无敌手,而这尚且是谦虚的说法……漠北普通的成年男子,也少有他们比不过的!
一身过人的本领,让他们天生底气十足reads;!
骄傲,是因为拥有骄傲的资本,所以两个小家伙自信的模样,并不惹人讨厌,反而让周遭的孩子们暗下决心将之打败!
在这个没有高科技武器的时代,战争靠得是冷兵器,是智慧与谋略,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在这里被无限放大!
身为贵族世家的继承人,几乎所有的孩子从小便接受了最好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担起家族传承的重任,让祖先的基业发扬光大,而不是毁在自己手中。
他们明白,是骄傲、虚荣、嫉妒和报复支撑着他们走到今天,一步步过关斩将,成为最优秀的继承者,而非天生的善良……
拓跋烈是贵客,也是女婿,是在场之人中身份仅在齐皇之下的男子,大齐与漠北交好,哪怕国力强于漠北,也不曾出兵攻打,一来漠北地处大齐北边,物产资源不如大齐江南的鱼米之乡富饶,二来有漠北在,可以抵挡来自更周边许多蛮夷小国的侵略。
大齐的确不怕那些个小国,但是蛮夷小国,多如牛毛,时不时骚扰边境,那也是件令人很头疼的事情!
而漠北全民皆兵,兵强马壮,对周边效果极具威慑力,常年征战,让他们的兵士更加骁勇善战,同时虏获许多物资,真要硬拼起来,大齐纵然会胜,但也是惨胜,而且得不到什么大好处,权衡再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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