衬衫最上面的两颗纽扣没有扣上,露出漂亮白皙的锁骨,笔直的西装裤衬得他越发高挑。
“严世丞。”洛璃唤他。
严世丞一步一步的走下来,不紧不慢。
走近了才看清楚他手里捧着一个包装精致,水晶镶边的行子,被他骨节分明的手握着,视觉的享受。
严世丞慢慢打开那个盒子,是一个戒指。
没有想象中的华丽闪烁,一颗简简单单的钻石嵌在白金的指环上。
“这是我们的订婚戒指。那个时候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戒指叫‘唯一’,是一对的,你说这个寓意很好。我还嫌弃这样的太廉价,我要给你最好的一切,包括戒指,你说这样才最有心意。从订婚那天起,你就一直戴着它,只是临走的前一天晚上,你褪下了,包装在曾经的戒指盒子里。”
“我一直保存着,一直戴着属于我的那一只,然后,等你回来。”
不加注意,还真的发现不了严世丞的左手中指有只戒指。
“现在,我等到了你。不管当初是什么理由你把它摘下来了,现在重新把它戴上好吗?”
严世丞刚刚的离开原来是在找寻这只意义非凡的戒指。
白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识趣的走开。
“以前的东西那是属于以前的我的。现在的我接受这只戒指,就是接受了你的求婚,可我对你的印象还是很空白。”虽然两人一直是未婚夫妻关系,但这种潜意识,洛璃依然有些不适应和尴尬。
“给我机会,给我重新接受我的机会。”
严世丞眼神坚毅,他这辈子的很多第一次都给了洛璃。
第一次的温柔,第一次的跪地求婚,第一次的委曲求全,可一切都是那么的心甘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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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万!补上昨天的五千,还有今天的五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