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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冲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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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仆手中拿着只大红公鸡,那只大红公鸡身上还挂着一朵大红花就更像是真正要办喜事的样子了。

“这是?”宋墨誉指着大红公鸡问道。

“这是替犬子冲喜的公鸡。”陈靖连忙恭敬道。

“哈,原来冲喜是这个样子的?”宋墨誉笑着道,“也就是这只公鸡现在就是你儿子了呗?”

陈靖老脸一红,“太子殿下可不能这么说。民间冲喜就是用这个方法。”

“本皇子怎么听说完全可以找病重之人的兄弟来代替呢?”宋墨允嘴角含着笑道,“而这种用公鸡的方法似乎是不怎么尊重新娘子啊!”

“这,”陈靖垂着头又道,“犬子并没有什么兄弟。”

“谁说的,小爷我怎么听说陈侯爷外面还有个儿子呢?”不用回头,沈千若就知道是林轩翌去而复返了。

要论京城什么人对别人家的私事了解的最清楚,这人要称第二,绝对不会有人敢称第一。

“表弟,你怎么来了?”宋墨誉笑着道。

“表哥不是也来观礼了吗?这种热闹的事怎么能没有我呢。”林轩翌一边说,一边往宋墨誉站着的方向走去。

“那你可是来晚了,刚刚在外面上演的一出好戏你可没看到。”宋墨誉显摆道。

“如果我刚刚不出去,怎么会将陈侯爷养在外面的儿子给接过来。不然死女人岂不是真的要被人逼着和一只大公鸡拜堂了。”

他说完朝沈千若得意地看了一眼。

沈千若朝林轩翌笑了笑。

虽然她早就已经有了对策,但是这人能这么做,还是令她很感动。

这个人看着虽不怎么着调,并不适合当夫君,但人实际上并不坏,能够成为朋友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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