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在外寻找。为了母亲,他不愿结婚,而且采取过激的行为,使自己陷入官司,我真的很同情他,因此认识黑白,结识白妈妈,也是我命运中的事。这次意外经历,至少我把感情在内的人生中的事看得淡了。我上学时,老师要我们背诵诸葛亮的名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也许先前我不够淡泊,不够宁静,好幻想。”
“佛也告诫,要离妄想,离妄想则智慧现眼前。”
“妈,幻想可不是妄想。”
“不说这些了。你总算好好回来了,可是你白妈妈的女儿,还不知怎样呢?”母亲叹息。
“我希望以后能够见到她,是怎样一个妹妹呢,同我长得一样呢?”
有天,黑白的手机响了,胡好忙接听:“哥,是我!”
是个女人的声音,胡好忙问:“你是谁?在哪里?”
可是对方再没有回音。胡好猜想是否是黑白的妹妹白玉的电话?
胡好立即将这一消息告知公安局。
可是仅仅是三个字的电话,很难判断是白玉来的,这个手机号是湖北武汉地区的,武汉公安局协查,是个没用身份证买的手机号。
如果是白玉给她哥打的电话,说明她尚不知黑白现在已没有自由。
这个电话查不下去了,别说是一个电话,就是一桩命案,至今仍有许多悬着。
就说武汉所在的湖北,近十年,全省每年命案一千左右,破案率在80%以上。至于劫持绑架案,除了北京地区,基本上100%,那是因为首善之区,警力完备所致。胡好的劫持案,又当别论,正如乔律师所言,是“非典”劫持案件。
白玉失踪案,能否破解,暂且不表。
且说省晚报刊登《一桩奇特的劫持案》的新闻那一版上,有公安厅仇副厅长被调查的消息。曹警官知道这消息后,额手称庆。他庆幸保护了一位入世未深的年轻人。他也得知胡好的被劫案,已经获破,心情好了许多,计划尽早回到工作岗位。
人是生活在人际中的,亲朋的命运总是牵连着你,这是没办法的事,投身人世,心必牵挂,酸甜苦辣,一生一世。
省晚报《一桩奇特的劫持案》的新闻,很快传遍四方,在温州的衣大夫看到自己省内这则消息,很惊讶,很有疼痛感,因为她认识胡好,同情这位有一面之交的同行的遭遇。
衣大夫退休的前一年,去过省医院,在那里参加妇产科一次专业会议,会上她认识了胡好,那时她刚从护校毕业应聘到省医院,不到二十岁,她的学习欲望强烈,曾不止一次的向衣大夫学习经验。
这则消息也惊动了中州的乔律师,因为乔律师的母亲,前两年在省医院开刀住过院,胡好是护理,同乔律师比较熟,母亲一生害怕打针,但是她不怕胡好打针,胡好打针不仅不痛,还有些痒酥酥的快感。母亲很喜欢胡好。
人是动物,但又不同于没有自我意识的动物,不同于没有着某种强烈同类关切的动物。胡好和黑白的人际圈内的朋友,都关注着劫持者和被劫持者。
胡好案有着某种特殊性,这就是:一是劫持案的柔软性。一般劫持案大都不具备柔软性,给人狠硬冷的感觉。公众听了胡好被劫持的始末,觉得还有着某种软软的温馨。二是被劫持者不仅不当原告,还要求为被告减轻罪责。三是嫌疑人的被同情。胞妹失踪,母亲失常,自己又被拘,母亲则住院。四是“高名帅”犯劫持案。黑白是高学历,地方上颇有名气,生的仪表堂堂。
这桩案子进入审判程序特别的快。一个月以后就开庭。胡好请来中州市首席名律师为黑白辩护,他就是乔律师。乔律师放下手中的正办的事,赴省城接下了为黑白的辩护工作。
当乔律师同嫌疑人接触以后,深入了解案情过程,又仔细听了胡好在受困时的经历和心理流程,对辩护有了较大的信心。
这桩案子实行公开审理,因为这个案子的特殊性,法庭座无虚席。当程序走到律师的时候,乔律师站起来,先向公众致鞠躬礼。这个庄严地鞠躬礼起源于希腊雅典。
律师起源于希腊,公元前的二三百年,雅典就有了比较成熟的为被告辩护的制度,当时辩护人发言之前,就向大家行深度鞠躬礼。
现在有的律师发表辩护词前,往往不站起来,实在有违渊源流长的法律传统。
乔律师坐下后,用动听的男中音发言,例行的客套话之后,进入实质性辩护:“这是个‘非典’案,就是非典型性劫持案。典型性劫持案,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预谋。二是完全限制被劫持人的自由,而且对被劫持人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比较大。三是强迫被劫持人接受某种条件。被告人黑白,事先完全没有要劫持胡好的阴谋。胡好被劫持后,身体和心理受到的伤害,可以忽略不计。黑白也没有强制胡好接受苛刻的条件。所以说,这是件非典劫持案。
被告早年丧父,过早的承担起家中一男的责任。他考上大学后,坚持带身体有病的母亲和未成年妹妹一起上大学,在大学帮助下,妹妹安排在大学附中随读,自己在大学食堂课余打工,补贴家用。黑白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在一家公司的工作,回到家乡,原因是他不放心身体不好的母亲,和没有工作的妹妹。回家后,他艰苦创业,事业有成。他不是靠不义之财和拼爹起家的,靠刻苦经营、才能和诚信起家的。
在座的各位,我这样说,是在说明黑白是个孝子,是位诚信之人,他的基因里,没有不孝不义,可以说,他的这次劫持,不是出于凶险的那种人性,而恰恰是出于孝和爱。我希望公众能理解被告的这一生中可能是唯一的一次触犯刑律的劫持行为。
我还要指出的一点是,被告是主动投案的。在嫌疑人归案之前,能够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就是属于主动投案。被劫持者的证词中,表明被告有两次谈及归案的事,他早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
这里,我想起了美国那位标志性的总统林肯,他曾自学成为一名优秀执律师,有回为一名小偷辩护,小偷专偷食品。林肯经过调查后出庭说,被告是因为失业,父母又要赡养,他偷面包香肠等食品,是为了养活父母,希望给予免罪。俄国大作家托尔斯泰曾经遭遇刺客,但他希望不要追究,要宽恕凶手。我为此联系到此案中受害者胡好,她不愿起诉,而且至今仍对被告的母亲照顾得很好,我以为她同托尔斯泰一样,胸怀大爱。
考虑到被告的母亲身体不好,她的胞妹仍在失踪状态,以及本人的深刻的认罪,和主动投案,请给予被告人从轻处罚。”
乔律师的辩护词,得到大多数听众的首肯。
像这样的辩护词,没一点文学底蕴是不行的,我国审判史上,有不少富有人情味的文采卓然的辩护词,可是现在非常少见。
法庭程序走到被告时,他站起来,魁伟的身材巍巍然,向法官和听众深深三折腰。法庭响起他的低沉的男低音:“我是有罪的,接受法庭的任何裁决。这里,我想起了三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所说的话。一位是大文豪鲁迅说的,他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先前我注意到,社会上不断有劫持案发生,不希望走险途的人多起来,没有想到我自己也上了这条歪道。希望我以后,不要有人再上这险路。
另一位是大学者胡适说的,他说,‘要什么收获,就栽什么。’我先前心里栽下的是个人的小爱,不是像律师所说得大爱,如果有大爱,我不会对别人实行强制手段,乃至结出今天的祸果。
再一位是我国古代哲人庄子说的,他说‘慎守女身,物将自壮’,意思是要守住做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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